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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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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日期: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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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增加我市重点水域水体生机活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10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襄都区狗头泉、信都区东由留码头、临西县大运河统一组织“开展增殖放流,绘就水美鱼欢新画卷”活动。经渔业管理部门筛选确认,本次投放的为适宜当地水域生长、促进水生物多样性的鲤、鲫、草、鲢等鱼苗,三处地点共计投放39000余尾。

据了解,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中级人民法院在两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确定的义务人修复生态环境的具体举措。该院坚持惩罚与修复并重,判处两起案件的当事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该院根据两起案件实际情况和当事人意愿,决定采用替代性异地修复方式,由当事人购买鱼苗开展增殖放流。

活动中,信都区法院同步开展法治宣传,通过现场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增强市民的法律观念。襄都区法院邀请在狗头泉游玩的市民共同参与,增强市民的生态保护意识。临西县法院联合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共同开展,增强了冀鲁两地司法交流合作,形成环境保护合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此次活动,来自信都区、襄都区、临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区(县)法院干警,各区(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以及公益组织代表等参加。(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杜明通讯员 石子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