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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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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三大类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

日期: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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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提升节能低碳水平,加快构建我市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近日,市交通局召开老旧营运货车和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推进会,对补贴及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根据《河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的中型老旧柴油货车与重型老旧柴油货车,根据提前报废时间,给予每辆车1万元至4.5万元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在新购中型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与新购中型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的基础上,根据新购车辆类型,分别给予每台车2.5万元至6.5万元补贴与3.5万元至9.5万元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给予3.5万元补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申请补贴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河北省新能源车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新购动力电池价格的50%,每辆车最高补贴4.2万元。据了解,此次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申请补贴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杜明

通讯员 侯森鹏 张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