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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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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我市推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室共享共用

日期: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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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室共享共用的实施意见》,优化办公用房资源配置,解决会议培训场地供需矛盾问题,为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前期,结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我市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议室进行了调研梳理,确定了20处大、中型会议室,作为第一批共享会议室,面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放使用。共享会议室的适用范围包括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和公立医院)。

《意见》明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室坚持“统一协调、分散管理、共享共用”的原则,由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牵头,各权属单位管理,使用单位则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申请使用。此外,我市还建立了共享会议室名录,明确专人加强对共享会议室的管理与维护,要求市级部门单位召开会议培训应优先选择共享共用场地,确保共享会议室的规范、高效、有序使用。

据悉,该项工作实施以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室使用率比原来提高3倍,腾退调整办公用房13处650平方米,有效提高了国有资产利用率。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乔段段 通讯员 孔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