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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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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8条措施支持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产业发展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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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发布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突出保障和服务两个重点,通过空间规划引领、土地要素保障、规划审批服务等8方面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市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产业发展……7月3日,记者从市自规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支持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产业发展的8条措施》。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功能定位,指导相关县(市、区)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优化用地布局,为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产业发展留足用地空间。优先将康养项目纳入村庄规划,满足其必要的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土地需求。

积极指导有需求的县(市、区)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产业专项规划,重点指导信都区、内丘县等完成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产业专项规划编制。结合城乡生活圈划定,预留医养结合、康复等发展空间,促进优质康养项目发展。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县(市、区)在开展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时,将符合政策的康养产业项目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全力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障列入省市重点的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建立组卷报批“绿色通道”,实行随报随审,全力推进项目审查报批,确保重点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产业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省、市确定的重点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产业项目重点保障,优先在县域范围内补充,确实无法满足的市域中予以统筹安排。

灵活土地供应方式,按照项目性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支持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限出让等灵活方式供应土地,降低企业先期投资成本。

支持起步区建设,涉及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产业发展的道路、基础设施、管理用房、能源配置等初期起步用地、审批给予政策支持,依托现有审批系统,采用“简易项目管理办法+承诺制+豁免清单”的极简审批机制,搭建“事前沟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沟通平台,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园区、基地类中药加工制造及康养产业发展。

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住宅、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鼓励已建成房地产、康养小镇等综合体项目转型发展康养产业,在办理宗地分割时给予支持;鼓励利用闲置商业商务用地、居住用地建设医养结合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适当安排医养结合功能,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

同时,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对皇寺康养小镇和扁鹊文化康养度假区等重点县(区)、重点项目,在业务办理时即来即审,提供“一站式服务”。(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