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1至4月,我市限额以上单位累计实现零售额94.9亿元,同比增长8.3%,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
分类值看,近六成商品实现正增长。1至4月,全市22个类值中,有13类商品限上零售额同比正增长。其中,基本生活类消费保持增长,限上日用品类、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15.1%、13.1%、12.7%、11.8%和0.6%,合计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长2个百分点。汽车类消费持续拉动,1至4月,限上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3.5%,比上年同期加快11.6个百分点,拉动全市增速4.5个百分点。
分县区看,九成以上增势良好。1至4月,19个县(市、区)限上零售额实现正增长。其中,市经开区、襄都区和信都区分别同比增长72.9%、10%和9.3%,占比全市限上零售额42.7%,合计拉动全市增速5.4个百分点。(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郭文静通讯员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