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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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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摆石墩停车辆 这段路被“圈地”

日期: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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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 百姓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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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两天,陆续有市民拨打“百姓热线”,反映新兴大街与顺德路交叉口以南的道路上,被附近的传世福邸小区物业摆放隔离墩,并停放小区的车辆,给他们的出行带来不便。

现场>>>道路上摆放隔离墩,停着整排汽车

5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该路口看到,路口的南侧道路为新铺设的沥青路面,道路十分平坦。该路口道路两侧横向摆放着数个石质隔离墩,两个石墩间的距离仅容非机动车通过,这些横向摆放的石墩与南北摆放的整排塑料隔离墩在道路上形成了一片合围区域。

记者注意到,在两侧石墩的位置分别竖着写有“万誉物业提醒您,非本小区车辆禁止停放”的牌子。从该路口向南行驶,记者看到,这段路共有二三百米,即修至传世福邸小区门口南侧百十米。该路段中间部分,被竖向摆放的塑料隔离墩隔离成几个车道,除了一个通行的车道,剩余车道均停放着整排的机动车。“这公共道路怎么成了小区的停车场?”市民王先生说。

物业>>>拒绝解释并以正忙为由挂断电话

为此,记者致电传世福邸小区物业邢台万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位接听电话的女工作人员称,她是小区物业前台,在听到有人反映他们物业在顺德路南延摆放隔离墩的情况后,该工作人员表示,摆放石墩肯定有摆放的道理,让记者去投诉。当记者再询问情况时,她则以正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城管热线12319,一位接线员表示,市民反映的问题位于便道以下道路,应归交警部门管理,让记者联系交警部门。于是,记者又联系了辖区市交警支队襄都区一大队,一位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回复称,该路段还在施工,目前尚未交付,不应由他们管理。

部门>>> 已督促属地加强管理引导

那么,未移交的道路该由谁来管理呢?小区物业公司在道路上设置隔离墩,并停放车辆是否合理?对此,河北瀛檀律师事务所律师米京涛表示,擅自占用城镇道路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城镇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城镇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所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有职责责令占用道路的物业和业主停止对公共道路的占用。

为此,记者再次联系市城管热线12319,一位接线员表示,未交付道路由谁来管理,她需要联系相关部门,并给记者回复。

随后,襄都区住建局回复称,顺德路南延(新兴大街至龙泉大街)仅建成北侧路段,因征拆未完成,剩余路段尚未启动建设。目前,放开已建路段是为保证传世福邸小区居民正常进出。该区域车辆为附近居民自行停放,因他们没有交通管制职能,已督促辖区办事处加强管理引导。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