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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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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334户住房保障家庭今年减免租金29.79万余元

日期: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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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租住在市经开区东方明珠小区公租房的孙先生是一名重度残疾人员,家庭困难。得知自己的情况符合租金减免条件,便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了申请。“审核通过后,公租房租金减免到每月约16元,这对我来说真是帮了大忙!”孙先生说。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以来,市主城区共334户住房保障家庭经审核获得租金减免,共计减免租金29.79万余元。

近年来,为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我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公租房建设,使一批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家庭受益。自《邢台市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租金减免核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9年实施以来,共有2370户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承租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通过申请享受了租金减免,累计减免租金149.93万余元。

根据《办法》规定,租金减免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提交申请、受理审核、公开公示程序办理。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租金减免每年集中受理一次,执行期限为一年。想要申请者可于每年6月份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该中心根据申请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受理审核并确定其是否符合减免条件及减免档次(最高减免100%租金,最低减免30%租金),经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租金减免计算公式确定减免金额。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他们将深入社区、广场等居民集中场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研究扩大公租房租金减免范围和人群。(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刘晓燕通讯员 张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