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鲁迅先生有一妙论,说嗜好读书,如爱打牌一样,天天打,夜夜打,有时被公安局捉去了,放出来之后还是打。真打牌的人目的并不在赢钱,而在有趣。
读书,比赌博,似乎有点掉价儿;但仔细一想,却不能不承认,这是个很深刻的体认。读书的真谛便是:它本质上就是一种“游戏”,其魅力就在“超越了功利”的“深厚的趣味”。真正的读书,不仅在读“书”,而在“读”中所达到的“境界”。
古今中外,多少嗜读者,对书籍和阅读本身,终其一生都保持着不竭的激情。
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小说《书痴》中,读书者爱书如命,和女友谈情说爱时还偷闲翻书,心里说着:“待会儿再看,待会儿再看。”
现实里的嗜读者,更有意思。美国当代作家安妮·法迪曼在《书趣》中记载,幼年时她拿父亲的22卷本《特罗洛普文集》当积木;长大后,必须等判断出对方是哈代小说里的哪一类男子,才谈恋爱;婚后,只有把自己和丈夫的书放在一起,才感到“真正结婚”了;有一次住旅馆,屋内仅有一本丰田汽车使用手册,犯“书瘾”的她捧着彻夜“研读”……
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认为“写作是小幸福,阅读是大幸福”。英国作家毛姆将生命等同于阅读:“生命的尽头,就像人在黄昏时分读书,读啊读,没有察觉光线渐暗;直到他停下来休息,才猛烈发现白天已过去,天已很暗,再低头看书却什么都看不清了,书页已不再有意义。”
读书可经历千种人生,不读书则只有一次。嗜读者,必爱书,亦必爱淘书。往昔,书籍稀缺,得到中意的书,必如无价的宝贝。郑振铎《劫中得书记》有段文字:“夕阳将下,微风吹衣,访得久觅方得之书,挟之而归,人生一乐也!”上海“孤岛”期间,他日日以访书问卷为消磨,搜求孤本秘籍。他在饮食服饰上,非常节俭,而遇异书,则重金购之。
三联书店前掌门人范用,也是狂热的书迷。他经常随身携带好书,反复把玩,还拿出来与友人分享。在他看来,书本是一个生命有机体,内容、封面、勒口、扉页、版式、插图、纸张皆为生命的一部分。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在小说《书商门德尔》中,也写到书迷之“痴”:门德尔痴迷于旧书,每拿到一个珍本,他就为自己的手不干净而愧疚;如果书有缺页或虫蛀,他会心疼得惊叫起来,异常痛苦。茨威格形容他:“他读起书来就像信徒在祈祷,赌徒在赌博,醉酒的人麻木地望着空荡荡处发愣。”
一卷书籍在手,晨诵养正,午读启智,暮读养性。随着心灵在书页间行走,时空对生命的限定被突破;而与那些伟大灵魂的邂逅,无形中使人生有了后盾,添了底气。
读书,其实也是播种耕耘,春不种,秋何收?书籍虽然不能给你带来直观的好运;但每一本书,都会化为血肉灵思,让你悄然成为最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