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一季度,我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完成73.9亿元,同比增长10.1%,位列全省第三。其中,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完成2.6亿元,同比增长31.5%;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完成27.8亿元,同比增长17.4%;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完成3.6亿元,同比增长27%;商品零售完成70.3亿元,同比增长9.3%。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营造消费场景,改善消费环境,构建城乡一体化市场体系,开展促销活动,推动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快速释放。先后开展了年货大集、“消费促进月”、新能源汽车展销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围绕出行消费、家居家电、日用百货、餐饮消费、文旅消费等板块,联合有关部门和大型商超、家电品牌、汽车4S店、成品油企业在产品和服务上推出系列优惠措施,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此外,加大中北世纪城、元街等夜经济消费场所改造升级力度,餐饮饭店、特色小吃、时尚饰品等商家纷纷开展促销,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同时,壮大电商市场主体,推动电商基地建设,健全电商产业链,促进线上消费。
利用“五一”假期等节点,充分用好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市商务局将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推动成品油、服装鞋帽等大宗消费品持续扩大销售,拉动我市限上销售额实现较大增长。加大新业态平台企业引进力度,紧盯新能源汽车交付中心、区域结算中心、知名零售企业区域总部等项目,推动落地邢台。(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高敏通讯员 刘建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