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之下,大学生群体对劳动法的认知缺位,已经成为影响其就业意愿提高的主要阻力之一,并使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损。于云南省昆明市5所高校1384名大学生调查数据的研究发现,大学生乐于学习劳动法,但最终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劳动法的知识却远不能适应未来就业和工作所需。应考虑结合新兴网络平台,拓宽劳动法普法渠道。在高校层面,应在改进劳动法传统普法模式的基础上,开展劳动法普法课程,并结合学生特点,探索针对性普法教育模式。同时,发挥社会不同主体力量,多管齐下,在全社会普及劳动法。
关键词:劳动法;大学生;实证调查:普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对劳动法的普及尚未达到“八五”普法所要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主要目标:到2025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高校普法育人体系所涉及的劳动法律知识较为表面化,很难起到实质的教育引导作用,大部分大学生在求职及工作后,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知识仍严重匮乏,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对昆明市五所高校中劳动法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普及情况进行考察,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针对劳动法普及所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路径,以期为推进高校大学生劳动法普及提供可行之策。
一、问题与背景
(一)对职场的刻板印象成为了影响毕业生就业意向的主要阻力之一
2023届高校毕业生预计达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23届高校毕业生预计达1158万人[EB/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211/t20221118_995344.html2022-11-18/2023-11-22]然而随着2023届应届毕业生集中进入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青年劳动力失业率自2月份以来连续升高,6月份青年劳动力失业率升至21.3%。[国家统计局.王萍萍:上半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EB/OL].http://www.stats.gov.cn/sj/sjjd/202307/t20230718_1941320.html2023-7-18/2023-11-22]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而毕业生就业意愿的低迷也加剧了就业率的不断下降。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虽然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逐渐完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一些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竞争迭代较快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用工不规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近年来,部分企业不合理的加班现象一度成为社会热点事件,不符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996”工作制度和“35岁辞退”制度逐渐暴露在公众面前,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互联网媒体聚焦,对高校中面临就业的毕业生和准毕业生产生了不良的心理影响。当下,民营企业和互联网行业正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也是承接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力军。然而,由于受到上述行业部分用工不规范问题的负面新闻舆论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对其产生了不正确的消极刻板印象。因此,在就业选择时,更多的毕业生倾向于选择工作稳定程度更高、社保福利制度更为完善的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但是,上述单位所能承接的就业数量相比于庞大的民营经济十分有限,部分无法通过竞争进入相关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选择连考多年或以升学推迟就业。此类现象的频发,成为导致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低的主要因素。前程无忧发布《2023应届生调研报告》显示:2024届毕业生就业意愿较上届有所降低,其中,直接就业的比例为60.0%,较上届下降3.3个百分点,已连续两届呈下降趋势。2024届毕业生依然青睐国有企业,首选就业目标为国有企业的占比达到40.2%,较2023届上升2.3个百分点;此外,首选机关/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占比仅次于国有企业,为25.7%;与之相对的是,首选民营企业的应届生占比呈下降趋势,仅为17.6%。影响应届生选择录用意向的关键因素数据显示,“薪酬福利”依然是2024届应届生求职时最为看重的因素。[前程无忧.2023毕业季,HR如何招新?前程无忧发布《2023应届生调研报告》[EB/OL].https://tr.51job.com/research/ar-ticle_detail.php?artid=460186,2023-7-13/2023-11-22]
(二)对劳动法的认知缺位使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损
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本身也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潜在的不安全和风险因素,例如职场性骚扰、诈骗团伙、非法收集个人信息、巧立名目收取财物、要求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等各种情形,而大学生往往社会经验不足,对劳动法各项规定认知模糊,致使在大学生自主就业的过程中,这些因素往往会引起其利益的受损,甚至使其在身心情感方面遭受严重损伤。再加之,大学生因为缺乏对劳动法律制度的认知,维权能力较低,也难以及时有效的维护自己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
由于对劳动法的规定了解甚少,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大学生在求职和初就业的过程中,也不乏出现提交虚假证书、隐瞒自身真实情况、随意离职、违反劳动合同等情形,致使用人单位利益也一定程度上受损。据麦可思研究院基于对2014~2018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培养质量的跟踪评价数据完成的《“95后”大学毕业生离职分析报告》,2014~2018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约1/3毕业生有过离职经历。具体而言,从不同院校类型来看,2018届本科生毕业半年后离职率为23%,高职高专生毕业半年后离职率更是高达42%。[中新网.“95后”一言不合就辞职?来看看这份报告怎么说[EB/OL].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19/11-14/9007296.shtml,2019-11-14/2023-11-22]员工离职会浪费用人单位资源,影响其正常工作秩序,尤其员工不遵循常规离职程序进行的擅自离职,更是会给用人单位的后续处理带来困扰。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
自党的十五大首次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党领导人民处理内部事务、治理国家事项的基本方略以来,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程,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每个公民都参与其中,成为法治进程的推动者、参与者。大学生是未来祖国的希望,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对其普法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大学生每年就业人数规模巨大,是人力资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推动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国劳动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调查情况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为了解相关劳动法律制度在大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群体中的认知程度,本次研究于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选取昆明市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诸高校为样本,考虑到调查的便利性以及可行性,笔者采取委托不同学校的调查员发放线上线下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本次调查选取了不同层次的调查对象,包含211院校、具有“双一流”学科的院校、普通一本学校、二本学校、专科学校,使调查更具全面性和代表性。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500份,于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所学校分别发放问卷300份、200份、300份、200份、300份。共回收有效问卷1384份。
(二)数据统计与分析
1.对劳动法相关法律制度的认知程度较低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1%的受访者表示对劳动法相关法律制度有所了解,33%的受访者表示不太了解,16%的受访者表示基本不了解。其中,随着学校层次的降低,对劳动法的认知程度也逐渐降低。受访者对劳动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与民法典有关的知识有大致了解,但对涉及劳动法的具体细节则不甚清楚。例如,大部分受访者知晓确认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务派遣制度等了解较少。可见大学生群体对劳动法律制度有一定的基础了解,但在具体操作方面仍需加强。
2.大学生对劳动法的认知不足将影响就业意愿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74%的受访者认为未来在工作中可能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有69%的受访者认为目前对劳动法的认知程度不能满足所需,而这69%的受访者中又有83%的人认为此种情况将会影响未来的就业意愿,此种现象表明,目前大学生对劳动法的认知远远不能适应大学生未来工作的需要,并使部分大学生产生不良职场焦虑,进而影响了未来的就业意愿。
3.大多数受访者希望通过互联网和学校了解劳动法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7%的受访者表示希望通过视频(包括长视频与短视频)、微博等互联网媒体了解劳动法,56%希望通过学校组织的讲座等活动了解劳动法。38%的受访者希望通过校外单位咨询、宣传了解。
4.对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视程度较高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72%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参加相关普及劳动法律制度的项目活动,有81%的受访者认为应当加强劳动法律制度的普及。
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劳动法将该权利作为一项基石性的权利并具体化。劳动法的首要功能是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运行秩序,而劳动关系秩序的价值核心则是劳动权及其实现。[谢德成.新时代劳动法的功能拓展与制度调适[J].当代法学,2019,33(04):107-117.]然而,由于劳动法的普及并不到位,致使一大部分大学生认为自己未来的劳动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上述调查结果显示,劳动法的普及存在着大学生对劳动法的重视程度高、学习意愿强,但最终获取的劳动法的知识却远达不到未来工作所需的实践困境,在大学生群体中普及劳动法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三、大学生群体普及劳动法的路径探析
目前高校对学生的普法教育多由高校的思想政治教研室负责讲授,主要普法课程为高校本科生公共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从课程上分析,法律知识只占课本的三分之一左右,只能算是对现行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的粗略介绍,并未涉及具体的法律条文,难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对职业素质的培养也常常以创新创业教育为主,较少涉及对劳动法律制度的普及教育,这些普法工作的缺失客观上导致了高校毕业生与准毕业生的劳动法律素养较为薄弱。大学生接触信息的渠道多元但知识呈现碎片化状态,同时大部分时间仍围绕学校展开,根据上文的问卷调查结果也可知,大学生仍主要希望通过互联网和学校了解劳动法相关知识。因此,本文对大学生劳动法的普法路径提出四点建议。
(一)结合新兴网络平台,拓宽劳动法普法传播渠道
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手持智能终端为支撑的新媒体迅速崛起,让信息沟通和传播变得即时、直观、便捷和广泛,智能手机、电脑等已成为生活的必不可少的物品。当代大学生作为Z世代,一直是互联网的原住民,其成长与互联网技术的迭代、创新和发展同频,有社交媒体的伴随是他们的常态。iiMedia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1我国大学生群体中有45.8%的人日均使用手机时长为3到6小时,有26.4%的人日均使用手机时长为6-8小时。[艾媒网.互联网行业数据分析:2021中国45.8%大学生日均使用手机时长为3-6小时[EB/OL].https://www.iimedia.cn/c400/81551.html2021-11-20/2023-11-22]新媒体已占据大学生日常生活的大量时间。中青校媒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最常使用的社交媒体是微信(95.76%),随后依次为QQ(72.25%)、抖音(65.57%)、小红书(36.50%)、微博(35.91%)、b站(34.54%)、知乎(14.42%)等。[中国青年网.社交媒体年轻老用户边“冲浪”边“治水”[EB/OL].http://news.youth.cn/sh/202211/t20221125_14154935.ht-ml2022-11-25/2023-11-22]若能通过这些主流新媒体平台建立起稳定的新媒体教育渠道,有望大幅提升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的普法效果。而网红则依托这些互联网平台,打破了以往的传统造星模式,在网络上拥有较高关注度,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网红更贴近群众,也更能迎合年轻人的口味,更容易影响到大学生的思维方式、行为取向、价值观念。目前,部分普法网红已经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也受到了大学生群体的追捧。[“罗翔说刑法”在b站已拥有2939万粉丝。俏佳人xxx为bilibili知名up主,拥有326万粉丝,获得2022年度新人奖。]若能与网红合作普及劳动法,创新“网红+劳动法”的新模式,通过网红的影响力带动大学生学习劳动法,将进一步提升劳动法的普及效果。
(二)开展普法课程活动,改进劳动法传统普法模式
尽管普法宣传不能忽略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但传统的宣传方式仍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大学生仍处在学校监督和管理的特殊情形下。值得借鉴的是,目前各个学校积极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开展各种选修课和必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力。高校也可仿照创新创业的教育模式,积极开展普及劳动法律制度的相关课程,将劳动法普及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以达到普及目的。学校里各个社团、学生组织和团委部门也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影响,吸引了大量学生参与,要求修满学分的第二课堂中的大部分活动也由这些组织举办。这些组织本身就有老师指导,成员之间联系较为紧密,如果通过这些组织的活动,以开展线下宣讲会、分发传单、举办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推进劳动法的普及宣传,能使大学生更好地接受普法宣传教育。
(三)结合高校学生特点,探索针对性普法教育方式
高校大学生毕业后即步入社会,面临的现实生活纷繁复杂,需要更具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才能为各种现实问题提供解决思路。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内容庞杂,让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牢记法律条目是不现实的,也过于枯燥乏味,而泛泛的粗略介绍也达不到普法效果,满足不了现代大学生的需求。通过案例进行教学能兼顾针对性和趣味性的要求,也更加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编写聚焦大学生面临的关于劳动法的各种痛点的案例,例如三方协议、试用期、兼职,或结合劳动法相关热点新闻,并将重点法律法规融入其中进行讲解。用更加生动有趣的方式,使大学生认识到学习劳动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主动参与到普法宣传中,才能真正起到解决大学生法律困境的作用。
大学生不同阶段需要用劳动法解决的问题不同,例如在校阶段可能会面临兼职问题,而在毕业季、求职过程中因缺乏关于劳动法的知识而出现的问题更容易体现在签订劳动合同、违法收费等一系列方面中。高校应结合大学生的认知特点,根据大学四年的不同阶段,对劳动法知识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毕业季是迈入社会身份转换的关键时刻,对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的需求较大,因此更需要围绕毕业季展开劳动法普及,将毕业季期间重点进行的普法宣讲与日常普法中的毕业季内容相结合。
(四)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劳动法普法宣传机制
劳动法的普及教育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高校在其中发挥作用,还需要落实社会、政府等多方主体的责任,通过整合教育资源,构建起多维普法教育体系。从社会角度来说,学生的思想无可避免会受到社会主流思想的影响,社会应构筑起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增强普法的实效。企业和社区可以邀请大学生实地进行实习或调研,亲身体验劳动法的实际应用,深入了解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从政府角度来说,政府具有坚实的人力物力基础,可以编写并发行针对大学生的劳动法宣传资料,这些劳动资料可以包括案例分析、劳动法重难点解析、维权途径等内容,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劳动法。四、结语
加强对高校学生的劳动法普及,不仅能满足大学生迈入社会的现实需要,同时还对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动劳动法的普及,能进一步提高法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分析劳动法普及的重要意义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大学生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四点建议,希望能通过新旧媒体结合的方式,采取案例教学方法,结合不同阶段大学生对劳动法的需求情况,来达到劳动法普及的效果。同时应看到,从高校角度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的普及仅是劳动法普及的一部分,应多管齐下,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劳动法,推进劳动力市场法治化,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