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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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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药品安全工作连续11年获评全省A级

日期: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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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 发布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2023年药品安全考核评价结果出炉,我市2023年度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等次为A级(第一档),予以全省通报表扬。4月1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这是我市连续第11年获评A级(第一档)。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2023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筑牢药品安全底线,高质量推动医药产业发展,有效服务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市场监管局被评为河北省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综合示范单位,并在全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工作交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持续推动药品监管网格延伸

我市将药品安全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动药品监管网格向乡镇、村延伸,不断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药品监管场景,打造基层药品监管“邢台模式”。

高站位推动,健全基层药品安全治理网格,压实基层责任,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市20个县(市、区)、200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药品安全议事机构,配备乡镇药品协管员218名、村信息员5391名,权责清晰、运转有序、覆盖全域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基本建成。

高标准管理,率先在全省起草发布《基层药品安全监管“两员”管理规范》,推动“两员”规范化、标准化履职;全面推广“四有三落实”建设要求,保障基层工作有效开展。

高水平履职,实施“两员+执法”,2023年,通过药品“两员”发现药品安全风险隐患965个,协助查办案件4起。实施“两员+宣传”,通过基层“两员”开展药品科普宣传活动196次。实施“两员+服务”,有效封锁“回流药”及劣质药的销售渠道。

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

我市把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监管转变为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的监管,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12315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外省市移交线索等数据进行统计梳理,建立风险清单制和销号制,对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梳理、调查和处置,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类、不留死角”。

发挥大市场、大监管、大系统优势,特别是在医疗机构药械提升行动中,抽调药械、物价、计量、特种设备、信用等科室骨干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医疗机构开展全方位检查。

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

我市把查办案件作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核心工作,多方联动、优势互补,增强执法合力。2023年,全市查办的案件总数和大要案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注重市县联动,围绕“一支队伍抓执法”,合理划分事权,明确一般程序违法案件县(市、区)局办理,重大案件、突发案件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直查直处。

注重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合作,完善案件移送、证据转换、检验认定等机制,促进了两法衔接机制在药品执法领域的深化落实。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涉嫌犯罪案件药品检验认定程序》,并参加国家药监局《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检验认定指南》起草工作,涉刑案件药品认定工作得到国家局、省局领导充分认可。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