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市已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规范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此次行动围绕生产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是否有原辅材料的检验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确保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围绕销售门店重点检查:从事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是否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例如:拆除限速装置、改装电池等违法行为);不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电池品牌、额定电压、型号等私自更换行为;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配件行为。
行动中,将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监管台账,压实生产销售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其设立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等质量安全制度。同时,采取发布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目前,我市已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4家、经营门店321家,抽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16批次。(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张健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