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两天,市民王先生拨打牛城晚报3·15维权热线反映,去年4月份,他在邢襄1903小区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8.18㎡的地下储藏间。收房后,他发现储藏间套内面积仅有5㎡左右,公摊面积达70%。他感觉非常不合理。
市民>>>
拿钥匙发现储藏间太小,感觉被忽悠
王先生在邢襄1903小区的房子是拆迁房。去年4月,他在该小区单独购买了一间负二层的地下储藏间,认购协议上标明建筑面积为18.18㎡,共花费41814元。王先生表示,购买时,他要去看储藏间,销售员以正施工为由,没能现场查看储藏间的大小。
去年10月份,新房和地下储藏间同时交钥匙,开发商要求先签字再拿钥匙。拿到钥匙后,王先生去查看地下储藏间,当场就愣住了。“这也就四五平方米吧。”他说,这大大出乎了自己的意料。
现场>>>
套内面积不到6㎡,公摊面积达70%
3月11日,记者来到该小区位于地下二层的王先生家的储藏间。经现场粗略测量,它的套内面积约为5.4㎡,相对于18.18㎡的建筑面积,储藏间的公摊面积达70%。
“套内面积与建筑面积相差太大了,销售员应该明确告知。”王先生说,他购买地下室时,销售员没有明确告知套内面积。他认为,销售员在故意隐瞒。记者在王先生提供的储藏间使用权转让协议上看到,其储藏间建筑面积约为18.18㎡,没有关于实用面积或套内面积的字眼。
售楼部>>>
没钱退给王先生,也无其他解决途径
为了解情况,记者跟随王先生来到该小区售楼部,一位常姓经理表示,该小区地下二层为人防工程,其储藏间仅为使用权转让,不能办理不动产证。针对王先生提出销售员故意隐瞒储藏间实用面积问题,常经理表示,当时他们还未对每一个储藏间进行具体测量。
常经理表示,针对王先生储藏间情况及其提出的退款问题,他已向领导汇报,得到答复是开发商没有资金退还王先生,也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对此,王先生可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部门>>>
人防工程部分的地下室无产权
记者联系了市城乡房产测绘队,工作人员介绍,王先生购买的地下储藏间属于小区的人防工程部分,没有产权,对于人防工程部分,测绘部门只测量人防工程的总体面积,并不掌握每个地下储藏间的面积。王先生购买的储藏间仅仅是和开发商通过协议转让了使用权,其面积也是开发商自己订的,只能依协议而定。
另外,他介绍很多小区的地下室公摊面积都很大,建议市民在购买的时候看清协议内容,购买人防工程部分的地下室更是要将每一条内容看清楚。
律师>>>
依相关约定,可按实测面积算房款
对此,河北瀛檀律师事务所米京涛律师表示,双方在2023年4月21日签订的《邢襄1903地下储藏间使用权转让协议》第三条明确约定:甲乙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价方式计算该地下储藏间使用权转让价款,最终面积以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房款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王先生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计算房款,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或者,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办理退房手续。(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平 郭红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