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也和现在一样,除了平常的公休假以外,也有一些传统节假日,只不过节日、假期的名称以及放假的天数有区别罢了。拿汉代来说,它不但正月岁首有假,其他诸如夏至、冬至、伏日等,皆有假期。
我之所以从汉代说起,是因为汉代的很多公休假与节假日,与现在有很多异曲同工之处,特别是汉代“五日一休沐”的例行公假,与现在一模一样,所以我们常说,我们现在的“五日工作制”源于汉代。
当然,从汉代说起的另一个原因,是从汉武帝开始,年假已经从岁首开始了,因为在秦代和汉初,都是以夏历十月为岁首的,也就是说,那时候人们过的新年第一天,是农历的十月一日,与现在相差太大了。
“冬季之月,星回岁终,阴阳以交,劳民大享腊”,官方的“腊者岁终”更是隆重,“大祭,纵吏民宴饮”,那种狂欢场面,肯定非常盛大,只是我们想象不出来罢了。
但就是这样的节假日,也有正常上班的。在《汉书·薛宣传》中,就说到一个管辖盗贼的官吏张扶,待在官署里不肯回家,“独不肯休,坐曹治事”。上司薛宣见状,就劝他回家,让他“归对妻子,设酒肴,请邻里,一笑相乐”。薛宣真是一位谙人性、重和谐、体恤下属的好领导。
到了唐代,把实行了八百多年的“五日一休沐”改为了“旬休”,也就是“十日一休沐”,节假日制度也趋于定型,春节(元日)和冬至的假日,已定型为七天,这在《唐六典》和《假宁令》中都记得清清楚楚。只是唐代的节假日名目繁多,除了春节和冬至的假期外,还有清明假四天,八月十五、夏至、腊日各三天,其他还有正月初七、正月十五等二十个节日各一天,也就是说,唐代的节假日,总共是放假四十七天。
唐代“法禁颇宽,恩礼从厚”,官吏们在节假日,不但可以休沐娱乐,还可以得到官方的游宴安排和“过节费”,让官员既过了节,又得到了赏钱,真是快乐无比。
元朝时期,虽然沿袭了“十日一休沐”的旬休制度,但节假日骤然减少,不但很多节日没有假期了,春节(元正)的放假天数也大大缩减,由原来的七天一下子降到了三天。到了明代,尽管春节(元旦)自正月初一开始,“文武百官放假五日”,包括元宵节的假日也相对延长了,但旬休制度被完全取消,改成了一月一休制,羊毛出在羊身上,总的来看,明朝的节假日,比起元朝来,又有了进一步的紧缩。
清朝基本上沿袭了明代的休假制度,但它把冬至、春节(元旦)、元宵三个比较接近的假日,连在了一起,变成了“黄金月”,从年末的十二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到新年的正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实行封印放假,这期间,官员各自回家,官府停止办公,这也是清朝的特殊休假举措。但正像上面说的,官员们总的休息时间并没有增加,除了这个“黄金月”之外,其他的节日休假和例行的月常公休,都一概消失,没有那回事了。
每到封印之日,官员们皆大欢喜,楼堂馆所,欢聚一堂,“以酬一岁之劳”“万骑齐发,前门一带,拥挤非常,园馆居楼,均无隙地矣”。由此可见,“黄金月”的确刺激了“GDP”的增长,但也存在了不少弊端,官府停止办公,不但给急于办事的老百姓带来不便,也让一些不法之徒,借此机会行凶作恶,给老百姓带来不少灾难。那些地痞流氓之所以“毫无顾忌”,就是因为此时官府都放假,“官不办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