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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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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马大哈”丢手机 好民警帮寻回

日期: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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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也就两个来小时,我丢失的手机就被找了回来,真的太感谢了。”1月8日,提及日前民警的及时帮助,失主董先生仍充满感激。

日前的一个中午,董先生慌张地向正在中北世纪城附近巡逻的特巡警队员求助,称其不慎丢了手机,不知该如何找回。原来,当天,他在地下车库跟朋友谈事情,不经意间将手机放到了朋友的汽车顶上。当两人聊完后,朋友开车走了,他回到自己店里时,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立马折返回去寻找,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手机里有不少重要照片和文件,这可怎么办啊?”董先生很着急。

接警后,特巡警队员立即展开寻找工作。他们反复查看、分析附近监控视频,经循迹追踪,最终确定董先生的手机被一名恰巧路过的老人捡走。当日14时,队员们在中兴路派出所的帮助下,成功与老人取得联系,在队员说明情况后,老人主动将手机归还。

次日,董先生将一面写有“人民好警察,百姓贴心人”的锦旗送到信都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再次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达了谢意。

民警提醒,市民捡到他人的遗失物应该及时返还所有人,不知道所有人的,应该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张婵娟

通讯员 周照田 张军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