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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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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种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日期: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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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 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将397种谈判药品和33种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配备、保障等合理需求。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意味着这些药品的价格在医院和药店一致、医保对药店和医院的报销政策一致。”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要求,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调出的药品不再执行。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内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乙类药品参保人员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中药饮片按照甲类管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不含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竞价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参照谈判药品执行。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孙建伟通讯员 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