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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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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一门店经营者被行政拘留

日期: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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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一家门店负责人没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便心存侥幸私自进购烟花爆竹,准备春节期间销售赚一笔,结果被行政拘留。

近日,襄都区东郭村镇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时,发现一门店内存放着大量烟花爆竹,且该门店经营者也没有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执法人员便立即报了警。

现场经过清点,在这家门店里,民警共查获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50余箱。这些爆竹就放在纸箱、货物等易燃物旁,安全隐患极大。该门店经营者赵某交代,购进这些烟花爆竹,就是想在春节期间销售,从中赚点小钱。

由于赵某在无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进购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门店,并进行了违法销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市公安局襄都分局依法对赵某处以7日行政拘留。(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张婵娟通讯员 张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