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我市正部署开展新一轮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在全市认定50家消费环境优、示范作用好、社会影响广、文明程度高的示范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全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此次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涉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创建等,明确了创建主体、创建示范标准和考评指标体系。我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行申报制,各县市区市场主体都可作为放心消费创建申报主体,原则上每年认定公布一次。
据悉,我市自2018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来,累计参与创建经营户2万余家,评选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00余家,覆盖20多个行业领域。经过几年的创建实践与探索,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日益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逐步增强,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李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