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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因小区地砖翘起摔伤物业是否有赔偿责任?

日期: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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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 百姓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市民询问:我家亲戚来做客,骑电动车进小区后,因小区路面一处地砖松动翘起,被绊摔倒,造成小腿骨折,电动车受损。我们认为物业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在我们与对方协商中,其认为仅是地砖松动,还没有达到需要修整的程度,而且此前也没人因此摔伤,还说是因为我家亲戚车速过快,没仔细看路才摔伤的,他们没有赔偿责任。我想问问,物业公司真的不用负责任吗?

律师声音:河北瀛檀律师事务所律师米京涛介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这个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提出证据证明其已履行道路维护、养护、管理的义务,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事故发生地点设有警示标志,那么物业公司就负有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之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该市民的亲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经过此类地段时,自身应注意安全、谨慎驾驶,并仔细观察路面状况,因此其对自身损害结果的发生亦有过错。米律师认为,根据本起事故的起因与经过、过错程度、受伤情况等,从公平原则的角度,物业公司对该市民亲戚的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张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