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来森
钱红丽的《以爱之名》,内容分为“声声叹”“自童年来”“四季良辰”“小食谭记”等四辑。小标题,即彰显了每部分的重点所在。可不管属于哪部分内容,总有一个“情”字钤印其中:故乡情、风物情、童年情、亲情、友情……
钱红丽的童年生活在农村,种菜、收稻、牧牛等等,大凡农事、农活,她似乎都干过,故尔,童年多苦累,寒瘦之家,孤单寒凉的气息,笼罩了她的童年。这一切,在留给她生命的一份忧郁的同时,并没有
生发气馁和沮丧,反而让她更多地铭记了生活的美好,懂得了对人的感恩。她说:“我的童年里,有星空、竹榻、萤火虫、蜻蜓、无边的旷野、遥远的山岚、纵横交错的小河,以及永远值得歌颂的夏日黄昏。”清风朗月般的田园,涤荡了一切,留下的,永远是美好。而别人赠与的一个肉丸、几条山芋干,些许小物,她感恩至深,不忘至今。
她写上海牌毯子,有一段议论性语言,这段议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童年对一个人的“意义”所在。她说:“这样的毯子早已幻成一只琥珀,把我们的童年终生供养,不沐风雨,不着灰尘,永不老旧,哪怕一辈子过完了,我的童年依旧簇新如昨,似闻得见乳香……”
是的,童年的一些事物,会影响你的一生,会铸造你的人生。
成名之后的钱红丽,笔下流淌的,还是童年的的美食,还是家乡的美食。所以说,在钱红丽的文章中,故乡情、风物情、童年情、亲情友情、美食情,是很难分开的,很多情况下,是浑然一体的。
茄蒂,是什么名贵的东西?在我的记忆中,即使是在最穷困的年代,茄蒂也是要扔掉的。但在钱红丽的笔下,就不同了,徐徐写来,细细写来,滋味美好。
“茄蒂不扔,攒下一盘,一掰两开,扯除白筋,清炒辣椒丝,配碗饭粥,绝味。茄蒂上有芒刺,下锅撩过后,渐软,但依然有韧劲,吃进嘴里,抵着上颚,微微的痒感,至今犹记。”
何以如此?只因内心里,永存一份“乡愁”,一份故乡情。
钱红丽的散文中,写得最深刻、最厚重的,还是那些读古人或今人书,由此而生发出思考
的一类文章,如《给喜欢的人写信》《雨中书》《黑夜书》《这么美的存在》等诸篇。
有感动,有感悟,更有深刻的思考。如此种种,彰显了钱红丽阅读的广度,理解的个性化和思考的深度,其文化趋向极为明显。最后,自然是落脚于自己独特的读书认知和文化认知。她说:“青春期时,觉得外国文学高级,大量涉猎日本以及欧美作家的东西,越到后来,越往里收,老是在中国的传统里打转,这才是源头性的东西。”正应了那句话:“阅读的极致,在于经典。”她又说:“书读得多的人,越觉得自己浅薄渺小。真正的读书人,因为渊博,所以谦卑,从不膨胀虚妄。”
读钱红丽的散文,你还会发现,她的散文题材,大多就是取材于身边事,身边人,身边物——琐事、小事、细物。一件件,一点点,碎碎写来,繁密、活泼,洋溢着浓厚的生活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