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双十一”期间,全市将采取行政指导、告诫约谈、跟踪执法等梯次监管工具,引导相关平台企业依法促销、合规经营。同时,以羊毛羊绒制品、童车、宠物食品等我市特色电商产业为切入点,持续开展“打假保名优”行动,严打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规范促销拉动网络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我市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利用大数据技术动态监测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双十一”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强化数据分析应用,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监测发现的违规促销、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理。
对电商园区、直播基地、MCN机构等重点网络经营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积极采取现场检查、集中约谈、提醒告诫等多种方式进行行政指导,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及违规商品。
通过“红盾云桥”协查平台实现在线数据协查,对本市辖区内网店经营者主体信息进行比对、对交易数据进行协查,对违规商户在线发送警示信息、对违法商品线上处置,对存在不配合情形的网店依法采取限制措施,形成“受理即时交办,数据实时截取,纠纷快速介入,案件及时移送”投诉举报快速协同处置机制,提高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效率。
依法查处突出违法行为
以羊毛羊绒制品、童车、宠物食品、汽车用品等我市主要网络销售行业为重点行业,依法监督网络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促销,依法查处网售侵权伪劣商品、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突出违法行为。
持续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严厉查处滥用、冒用、仿冒、伪造商标和“山寨”“傍名牌”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侵犯名优品牌企业合法权益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畅通12315等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解纠纷,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监测网络经营者3198家次,发现违法线索39条,约谈整改62家次。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立足网络监管工作实际,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开展针对“预售活动”和“促销高峰”两个阶段的集中监测检查,严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共同推动我市电商产业的健康发展。(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