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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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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严查

日期: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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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7日,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头盔,11月8日至11月10日,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提升行动。

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在早晚高峰时段,对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加强警力部署,通过“教育+处罚”的方式,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随意穿行道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将予以罚款处罚。

其中,市区共部署警力520人,设置52个点位。各点位将按规定设置三区:对未戴头盔宣教区;对未戴头盔电动车停放区;对未戴头盔路面查纠区。民警将坚持普法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使广大群众养成遵守交通和平安出行的习惯。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