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25周年纪念日,《河北省献血条例》也将于这一天起颁布实施。《条例》围绕献血采血与供血,临床用血、宣传与动员、激励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进行规范。
在采血、供血、用血安全方面,要求血站应当对采集的血液开展艾滋病、乙肝等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要求采血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岗位职业资格的规定,经过岗位培训与考核上岗。
在规范管理方面,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科学设置固定采血点。
在供血保障方面,对献血人数较多的团体献血单位,血站提供上门采血服务,向献血者颁发无偿献血证书,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献血者误餐、交通、误工等适当补贴,发放献血纪念品。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金奖、银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缴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
在优先用血方面规定,在保证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在本省献血的公民本人及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用血权利,公民临床用血,继续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标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陈英文 卢柏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