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0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工伤预防你我他】常识篇(二十四)

日期:09-18
字号:
版面:06 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事故案例:2013年6月3日,某地一禽业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此次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事故原因:主厂房内逃生通道复杂,安全出口被锁闭,员工不知道其他逃生出口,火灾发生时无法及时逃生,加之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逃生失败、被困火场等。

安全疏散通道是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的专用通道。建筑物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疏散通道设施,如太平门、疏散楼梯、天桥、逃生孔以及疏散保护区域等。安全疏散应事先研究制定疏散计划;确定建筑物内某点至安全出口的时间和距离;计算疏散流量和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的疏散时间;保证走道和楼梯等的通行能力;还必须设置指示人们疏散、离开危险区的视听信号等。

预防措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三):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何谓疏散?疏散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有组织地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受到火灾威胁的人群报警并进行有效准备的情况下,疏散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

4.何谓避难?避难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暂时隔离火灾,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获救时间。当疏散比避难更危险或疏散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要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和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并用胶带、毛巾等将门缝堵住,依托不受火势威胁的窗口呼救,等待救援,叫做避难。逃、避的主要杀手就是火场的高温和浓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