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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我市开展城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日期: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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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启动城乡燃气安全整治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严查“问题气”“问题瓶”和“问题灶、管、阀”。

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强化对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安全监管,对辖区范围内涉嫌存在气质不达标、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的生产经营场所(含充装单位)的所有储气罐的液化石油气实行全覆盖抽样检验,发现存在“问题气”的,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并移送有关发证审批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发证审批机关依法吊销证照。

对违规充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气瓶或“黑气瓶”(经翻新的报废气瓶或来历不明的气瓶)的,未按要求送检气瓶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对未取得制造许可或不具备生产条件仍从事气瓶、气瓶阀门生产的,将及时依法查处。已取得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问题瓶”、气瓶阀门的,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制造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同时,还将对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加强燃气具生产单位全覆盖监督抽查,加强燃气具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对移送的“问题灶、管、阀”进行溯源管理,严格落实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和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燃气气瓶信息化追溯管理,鼓励充装单位利用既有的视频监控系统,在充装环节通过扫码确认、视频识别等方式,进行气瓶身份验证、颜色识别,充装作业人员比对等,杜绝充装不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