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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我家漏水赔了楼下维修费,为啥还要赔鉴定费?

日期: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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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 百姓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市民询问:我家因阳台水管漏水,渗到了楼下,使得楼下邻居的阳台、客厅墙面有了水渍,部分壁纸受损。对方要求我赔偿,张口就要近2万元。我认为对方要求的金额过高,他家的壁纸已使用多年,这次受损不能全部归咎于我家漏水。没想到,我这么一辩解,对方不仅说要到法院告我,还说要找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社区也出面调解,并表示专业鉴定费不便宜,希望我们能互谅互让化解争议,但邻居在赔偿金额上不让步,我也就没法退一步。经专业鉴定评估后,确认了邻居家损害结果与我家漏水存在因果关系,修复成本为1.1万元。邻居对此金额没有异议,却要求我另外赔付鉴定费,社区介入调解,调解员在咨询一些专业人士后表示,需要我承担鉴定费,我很不理解,这合理吗?

律师声音:河北瀛檀律师事务所律师米京涛介绍,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米律师表示,从当事人的表述看,楼下邻居认为壁纸受损是完全因为漏水所致,这是申请鉴定的主要原因,同时该鉴定对于赔偿数额也进行了鉴定。这笔鉴定费用因为是楼上居民侵权行为而产生,是维权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损失,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侵权人承担。(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张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