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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井盖没盖好,孩子坠入受伤,该怎么赔偿?

日期: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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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百姓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王先生:我是沙河市居民,10岁的儿子在外玩耍时,不小心掉入路边的污水井受伤了。当时井盖没盖好,孩子才掉进去的。这应该由谁来负责赔偿,孩子虽然没有住院但也在门诊进行了包扎,是不是应该赔付家长的误工费等?

律师回复:就此,记者咨询了河北瀛檀律师事务所米京涛律师。他说,路人失足掉进井中,该井的管理人或者施工人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窖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受伤的是10岁孩子,所以不涉及误工费,赔偿费用主要涉及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郭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