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自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大队33个固定交通监控设备点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建设备重新启用的
1.以下6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建设街与富强路交叉口西口、定魏线155公里+520米东口、定魏线155公里+520米南口、定魏线155公里+520米西口、定魏线155公里+520米北口、康源街与邢德线交叉口东口。
2.以下3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
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四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建设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北口、建设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南口、迎宾街与黄巾大道交叉口东口。
3.以下8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一个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黄巾大道人工湖路段南侧违停设备、黄巾大道人工湖路段北侧违停设备、健康路县医院南门北侧违停设备、健康路县医院南门南侧违停设备、建设街育英小学路段东侧违停设备、建设街育英小学路段西侧违停设备、健康路新育红路段北侧违停设备、健康路新育红路段南侧违停设备。
二、新建设备启用的
1.以下10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
对: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四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新华街与一行大道交叉口东口、新华街与一行大道交叉口西口、新华街与一行大道交叉口南口、兴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东口、兴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西口、康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东口、康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南口、康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北口、双桥街与南华路交叉口东口、双桥街与南华路交叉口西口
2.以下2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兴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南口、兴源
街与风清路交叉口北口
3.以下2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两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双桥街与南华路交叉口南口、双桥街与南华路交叉口北口
4.以下2个点位卡口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三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康源街屯头路段由东向西口、康源街屯头路段由西向东口
公示期自2023年8月17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巨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