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天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慎将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林艳青手章,公章编号:1305010407648,财务专用章编号:1305027003002,发票专用章编号:1305028800235,林艳青手章编号:1305027003003,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