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邢台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综合楼屋顶
增加水箱间的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台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由于邢台市精神病医院项目综合楼三、四层局部功能调整,为保证患者用水需求,近日,邢台市精神病医院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综合楼屋顶增加水箱间,建筑面积53.44平方米(内容详见附图)。经审查,该项目变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相关指标符合规划要求,日照分析与原分析结论一致。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
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自2023年5月5日起),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