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我哥哥是某公司的职员。去年10月,哥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机动车撞伤,机动车为全部责任。哥哥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原发脑干损伤、脑挫裂伤、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左侧耳漏……”在医院住了20多天。因伤情严重,哥哥后期还进行了二次手术。现在,我们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想问一下,劳动能力鉴定该由谁申请进行鉴定?
部门回复:对此,记者联系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其工作人员回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刘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