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即将一周年之际,即日起至月底,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守法出行集中宣传月活动。
已登记上牌220余万个
自2022年5月1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交警部门迅速组建宣讲团,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村庄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以及守法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同时,采取张贴公告、印发系列宣传资料、悬挂条幅、交通安全“五进”宣讲等形式,提高宣传的社会化参与度。
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共登记上牌2202175个,其中正式号牌893862个,临时号牌1308313个,全省排名第二。
未戴头盔警示教育12万余起
骑行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减少事故对驾乘人员造成的伤害。2月份开始,市交警部门在全市大力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引导群众守法出行。
到3月底,全市共处罚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18000多起,警示教育124000多起;处罚驾驶未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起,警示教育8200余起。
通过治理,市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得到良好改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近90%。
集中宣传安全月活动启动
此次宣传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条例知晓度和覆盖面,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事故。期间,交警部门将通过多形式、多维度的集中宣传,提升头盔佩戴率,骑行守法率。
同时,继续组织精干警力,在市区52个岗点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行动。重点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停车越线、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未挂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采取“三区、二选、一提升”的柔性执法方式,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及时处置,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其中,每周一、二为统一行动日。(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