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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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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

日期: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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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 发布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为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野外火源治理暨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时刻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预判和应急准备,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

我市制定印发《森林草原野外火源治理暨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方案》,市林业局与市公安局坚持协同联动,密切配合。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火案侦破并协同做好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断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强大法制保障。注重普法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防灾意识,构筑全民防范思想防线。

在全市范围内,对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全力将火源封堵在山下林外。同时,严查去冬今春森林草原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火公务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大反面典型的剖析、警示力度,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乔段段通讯员和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