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1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邢州报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拟收储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主张土地权益事宜的通告

日期:02-14
字号:
版面:07 文明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中心拟收储两宗国有建设用地,拟收储面积共计95.9045亩。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函告我中心“该地块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宗地一:位于邢州大道与邢汾连接线东北角,拟收储面积15.9075亩(详见附图一);

宗地二:位于滨江路与中兴大街交叉口东北角,拟收储面积79.997亩(详见附图二);

以上两宗土地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上述土地范围内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交到属地办事处,待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由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予以注销(变更)。

二、对上述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属地镇(办)主张权利,逾期不向属地镇(办)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文苑路

联系人:张雪岩

联系电话:0319-2608100

本通告有效期自2023年2月13日起至2023年2月27日结束。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