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邢台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交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特警营房、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变更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台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交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特警营房、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日前,邢台市委政法委向我局提交了《关于邢台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交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特警营房、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变更的申请》,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中“两个中心的消防主体、性质、责任不同,消防控制系统应各自独立建设”的规定,现申请对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以下内容:1.在室外建设地下消防水池,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71平方米;2.在楼体顶层增设消防水箱和水箱间,水箱间建筑面积78.65平方米;3.将楼体一层的一间暂存室改为消防控制室,在楼体东侧面对外开门。变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仍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31日
公示方式:1、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专版
(http://info.xingtai.gov.cn/orglist.jsp?orgCode=001001135)
2.项目现场
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层东厅
依据《城乡规划法》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规划变更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反馈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76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