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柳州市眼科医院) 翟志文
刘阿姨罹患哮喘十余年,床头柜上常年备有一支小药瓶。每当夜间胸闷气短时,她便摸出药瓶喷用两下,症状旋即缓解。她常对旁人说:“这药灵验得很,一喷就好。”直至某个冬日,该药竟“不灵了”——连续喷用四五次,喘息仍未缓解,且面色紫绀,家属紧急呼叫急救。急诊医生诊断为重度哮喘发作、呼吸衰竭。事后医生问及是否使用控制性吸入剂,刘阿姨疑惑道:“什么是控制剂?我一直只用这一种,喘了就喷,不喘就不喷。”这是哮喘治疗中最常见、最危险的误区——将“控制药”当作“急救药”使用,不喘不治,喘了再喷。这一误区令众多患者深陷险境。
哮喘的本质:不喘不等于痊愈
哮喘的本质是慢性气道炎症。换言之,患者的气道内始终存在一层“微炎症”,有时炎症轻微,症状隐匿;有时炎症加重,常表现为咳嗽、胸闷、喘息。该炎症可致气道黏膜水肿、分泌物增多、平滑肌痉挛,气道变窄,气流受限。关键在于:即便完全无喘息症状,气道炎症仍可能持续存在。犹如火山,表面平静,内部岩浆从未停止翻滚。不喘不等于痊愈,仅仅意味着症状未显。既然炎症持续存在,治疗核心便应是长期、规律地抗炎,而非等到喘息发作才去“解痉”。
两类药物,两种截然不同的作用
哮喘药物中,有两类须严格区分。第一类:短效支气管舒张剂(SABA),即“急救药”。代表药物如沙丁胺醇(万托林)。其作用为快速舒张气道,迅速缓解喘息,数分钟内起效。然而它仅为“消防员”——只灭火,不防火,对气道炎症无治疗作用。起效迅速是其优点,但用以“压制”炎症,恰是致命误区。第二类: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或激素联合长效支气管舒张剂,即“控制药”。代表药物如布地奈德、氟替卡松,以及两者复合制剂如信必可、舒利迭。其作用为抑制气道炎症,从源头上减少哮喘发作。相当于“防火员”——每日巡视,消除隐患,将炎症反应逐日压制。但起效缓慢,连续使用数日亦无明显感觉,许多患者因此误以为无效而擅自停用。二者核心区别:一者救急,一者治本;一者治标,一者治根。二者不可或缺,但绝不可混淆。标本须相济,用药莫偏废。
最大误区:将控制药当作急救药使用
该误区常见两种表现。表现一:仅用急救药,从不吸入控制激素。刘阿姨即属此类。短期症状虽得缓解,但底层炎症日积月累,气道壁增生变厚,形成不可逆的“气道重塑”——结构改变,肺功能永久性下降。更为危险的是,长期单一使用短效急救药,可致受体下调、敏感性降低——原来喷一次可维持四小时,后来仅能维持一小时。此非药物失效,而是气道病变加重,陷入恶性循环。表现二:使用控制药,却将“按需”理解为“按症”。医生处方注明“按需使用”,患者理解为“喘了才吸,不喘不吸”。此又为误解。此处的“按需”系指在规律每日用药基础上,若症状加重可临时追加用药,而非完全停止基础用药。
正确做法:两条腿走路
规范化哮喘治疗,必循两条路径并行。第一条:规律使用控制药。每日固定时间吸入激素,雷打不动,即使自觉正常亦须坚持。此举在于构筑防火墙,通常连续使用二至四周方可使炎症水平显著下降,不可急于求成。第二条:备好急救药,以应对突发状况。急救药虽随身携带,但理想状态是一个月也用不上一回。若每周需用两次以上,则提示当前控制方案不足,应及时复诊调整,而非继续增加急救药用量。最简单的判断标准:若哮喘药物使用极为频繁,每日依赖,则多半用错了药。真正控制良好的哮喘,用药频次甚低。
破除恐惧:吸入激素安全性良好
许多患者不愿规律使用控制药,缘于担心“激素副作用”。此处需明确:吸规范使用吸入激素,对全身的影响远小于哮喘失控所带来的风险。相反,长期高频使用短效急救药,才是真正危险之举。
请牢记三句话:哮喘不喘,亦须治疗。急救药治标,控制药治本。规律用药为根本,按需使用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