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助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敬老助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全链条作出系统性规范。
《通知》紧扣防止返贫致贫、促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精准对接农村困难老人、持证残疾人照护需求,补齐基层服务短板,为脱贫劳动力提供就近就业渠道,推动基层敬老助残服务落地见效,持续健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农村留守、独居、失能、特困供养、低保等行动不便、无人照料、需专人照护的老年人,以及农村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缺少陪护或存在康复辅助需求的持证残疾人,精准锚定农村养老助残刚需群体,确保资源向最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众倾斜。
服务内容全面多样。其中,助餐保障服务,协助老年食堂、爱心食堂等助餐场所开展日常运营,做好食材处理、餐具清洁消毒等,为行动不便对象上门送餐、协助备餐,同步收集用餐反馈。
生活照料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起居帮扶,协助打理个人卫生、清扫居住环境等,代办生活用品、常用药品采购,为失能群体提供基础照护服务。
安全守护服务,根据服务对象年龄、身体状况与家庭情况分类开展探访关爱,定期巡查居住场所,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
精神慰藉服务,结合日常入户探访开展陪伴交流,倾听困难群体诉求,疏导负面情绪,了解掌握留守老人赡养情况,加强与赡养人的沟通联络。
《通知》明确,岗位重点面向农村脱贫劳动力,优先安置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侧重吸纳无法外出务工的大龄及半劳动力。由乡镇牵头组织岗前技能培训,提升服务人员职责规范、应急处置与职业道德等综合技能水平,鼓励联合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强化培训。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强化群众知晓度,营造敬老助残良好社会氛围。
全媒体记者 刘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