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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现代保健报

规范治疗子宫内膜癌 安心当妈妈

日期: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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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1 妇幼保健       上一篇    下一篇

  子宫内膜癌作为女性生殖系统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发病率逐年提高,并显现出年轻化趋势。众多育龄期乃至未育女性发病,此类患者保留生育功能的需求迫切。因此,深入探索内膜癌患者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方法具有重大意义。

  内膜癌的特殊性

  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拖延

  子宫内膜癌的恶性程度存在个体差异,主要与病理类型和分期相关:(1)病理类型:约80%的患者为雌激素依赖型(Ⅰ型),以子宫内膜样腺癌为主,恶性程度相对较低,进展较缓慢;而非雌激素依赖型(Ⅱ型)如浆液性癌、透明细胞癌等,恶性程度高,早期即可发生转移,预后较差。(2)分期情况:疾病分期直接决定治疗紧迫性。早期(ⅠA期,肿瘤局限于内膜或浅肌层浸润)患者病情可控性较强,而中晚期患者若拖延治疗,可能错失最佳干预时机。

  对于恶性程度高、分期较晚的患者,癌细胞增殖和转移速度快,“先试孕再治疗”会导致肿瘤进展,增加扩散风险,甚至可能从可治愈阶段发展为晚期,显著降低生存率。因此,这类患者需优先考虑根治性治疗,而非生育需求。

  保生育治疗的前提

  严格筛选与规范评估

  目前,内膜癌保生育治疗有明确的临床标准,并非所有患者都符合条件。国际公认的适合保生育的人群需满足:(1)病理类型为高分化子宫内膜样腺癌(G1);(2)肿瘤局限于子宫内膜层,无肌层浸润、宫颈受累及远处转移(ⅠA期);(3)无孕激素治疗禁忌证;(4)患者强烈渴望生育,且能配合密切随访。在这些前提下,保生育治疗的核心是“先控制肿瘤,再尝试怀孕”,而非直接试孕。临床中,医生通常会采用大剂量孕激素治疗(如甲羟孕酮、甲地孕酮),通过抑制雌激素对内膜的刺激,诱导癌细胞凋亡。治疗期间需每3-6个月进行宫腔镜检查+诊刮,评估肿瘤退缩情况。只有当病理结果提示“完全缓解”后,才建议患者尽快尝试怀孕。

  先试孕的风险

  肿瘤进展与妊娠结局双输

  若跳过肿瘤控制阶段直接试孕,可能面临多重风险:(1)肿瘤进展风险:怀孕后体内雌激素、孕激素水平大幅升高,可能刺激癌细胞增殖。研究显示,未经治疗的内膜癌患者在孕期肿瘤进展率可达30%-50%,部分患者甚至在妊娠期间出现肌层浸润或转移,被迫终止妊娠接受根治性手术,最终既失去胎儿,又延误病情。(2)妊娠成功率低:内膜癌本身会导致子宫内膜环境异常,影响胚胎着床。同时,肿瘤可能引起异常子宫出血、宫腔粘连等问题,进一步降低受孕概率。临床数据显示,未经治疗的内膜癌患者自然受孕率不足10%,即使借助辅助生殖技术,成功率也显著低于普通人群。(3)孕期并发症高发:肿瘤可能导致孕期出血、感染、早产等并发症,威胁母婴安全。此外,若孕期肿瘤进展,需在妊娠中晚期进行化疗或手术,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影响。

  规范流程

  从肿瘤控制到生育实现的路径

  符合保生育条件的患者,科学流程应遵循“治疗-评估-妊娠-后续管理”四步走:(1)肿瘤控制阶段:采用孕激素治疗3-6个月,期间通过影像学检查(超声、MRI)和病理活检监测肿瘤变化。若治疗6-12个月仍未缓解,需放弃保生育,改行手术治疗。(2)评估与备孕:达到完全缓解后,建议在3-6个月内尽快备孕。年轻患者可先尝试自然受孕,若半年未成功,需借助辅助生殖技术(如试管婴儿)提高妊娠率。(3)孕期监测:怀孕后需每3个月进行一次超声检查,密切关注内膜情况。分娩方式以剖宫产为宜,术中可同时进行内膜活检,评估是否存在复发。(4)产后管理:完成生育后,建议在产后6个月内进行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术,以降低复发风险。若患者坚持保留子宫,需终身密切随访,每3-6个月进行一次内膜检查。

  科学权衡 拒绝赌徒心态

  对于符合保生育条件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通过规范的孕激素治疗控制肿瘤,再借助辅助生殖技术提高妊娠成功率;对于恶性程度高、分期较晚的患者,根治性治疗仍是首要选择,切勿因盲目追求生育而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