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就公园管理办法召开立法听证会
日期:10-29
本报讯(记者康振华)10月25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公告,称将于11月25日召开《珠海经济特区公园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听证报名时间截至11月7日18时。
本次听证会旨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13人):
1.市民代表,6名;
2.企业、行业协会代表,4名;
3.人大代表,1名;
4.政协委员代表,1名;
5.行业专家代表,1名。
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地陈述意见和建议;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召开听证会的通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报名可采用传真(联系电话:2128601)或者电子邮件(scgjyllhk@zhuhai.gov.cn)方式。报名截止后,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该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如申请报名人员未达到参会名额的,不足名额通过邀请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