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佘映薇)5月28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获悉,按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因城施策”原则,根据珠海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房地产调控要求,珠海市住房信贷政策已经作出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房贷利率下限取消后,银行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客户自身资信情况,与客户自主协商确定房贷利率水平。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能够降低居民的购房门槛,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和还款压力,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