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金鼎中学师生在学校食堂内一起打饭进餐。本报记者 吴长赋 摄
本报讯(记者张景璐)5月2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提高食堂服务保障质量,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教育局正逐步取消教工食堂,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
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市直属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直属学校食堂自5月起,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做到“同样的饭菜、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
记者了解到,目前,19所市直属公办学校、21所金湾区公办中小学、17所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已实施师生“同餐同菜同价”。与教师同餐的学生逾10万人。
根据《通知》,提高食堂服务保障质量的另一大举措是探索食堂自营模式,规范食堂财务收支核算,严格规定自营食堂餐费中的原材料、水电、燃气、耗材及人工成本占比,提高学生伙食费的“入口率”。与此同时,完善食品安全负责制,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成立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管,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据介绍,目前,全市已有14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自营,占比41.79%。实施食堂自营模式后,学生在学校就餐人数显著增加,对学校食堂满意度提升至89.5%。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动优化学校食堂经营模式,通过学校自营、政府代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供餐质量。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教师与学生在餐桌上共餐,是促进师生感情的重要途径,也是将德育工作和习惯养成教育延伸到课堂教学之外的有效尝试,可培养学生养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习惯,真正将育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