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颖)近日,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有网友晒出前往凤凰山山体挖笋的路线,将“夺笋”“采花”作为“上春山”的踏青活动项目。4月9日,市自然资源局、市林长办提醒,在森林违规采挖或将受罚。
春季万物生发。不少公众希望通过户外活动感受春日,挖野菜、挖笋、采蘑菇等活动“攻略”因此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不断传播。
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森林内的竹笋有美化环境和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作用。在森林内大规模无序采笋、采后不予覆土,会伤害竹鞭鞭根和鞭芽,进而影响竹子生长,或导致竹林萎缩甚至消亡,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对于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破坏公益林天然林资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符合《刑法》第264条规定的,以盗窃罪定罪论处。
此前,有部分公众进入森林采摘吊钟花作为年花。该花是华南地区的乡土物种,难以人工驯化,且生长周期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砍伐吊钟花的行为涉嫌违法。
赶海活动在社交平台上也曾广受追捧,部分公众涌入淇澳岛红树林保护区开展捕蟹活动,对滩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为此,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曾发布提醒,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