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振华)岁末年初,供职单位全年一次性奖金发多少,该如何纳税缴费成为眼下市民关心的话题。珠海税务机关提醒,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已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单独计税方式,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两种计税方式下,个人缴税金额会有差别,居民个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两种计算方法
税务机关指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这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单独计税方式下,以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下,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计算方式: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累计综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选择单独计税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上两种计税方式可能带来不同的计税结果,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呢?这与市民的实际收入情况有关。
案例:假如居民小赵全年工资12万元,年终奖3万元,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其他扣除共4万元。
若选择单独计税:30000÷12=250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应纳税额=30000×3%=900元,全年工资12万元,扣除减除费用6万元和其他扣除4万元后,适用税率3%,工资应纳税额=(120000-60000-4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额=900+600=1500元。
若选择合并计税:将全年工资12万元和年终奖3万元合并计税,扣除减除费用6万元和其他扣除4万元后,应纳所得税额=120000+30000-60000-40000=50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应纳税额=50000×10%-2520=2480元。
比较可知,小赵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个人如何选择计税方式?
扣缴单位在发放一次性奖金时可先行按“单独计税”方式进行申报和缴税;居民个人可在年度汇算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分别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各算一次,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两种情况下的应退(补)税额,再比较一下哪种划算就选择哪种。2023年度个税汇算的时间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市民届时记得做好汇算清缴相关准备。
珠海税务机关还提示: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使用单独纳税,只允许使用一次。另外,各相关单位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则一律只能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