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珠江晚报

怎样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日期:12-20
字号:
版面:第03版:帮您问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苏振华)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会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珠海纳税人注意了,如果对相关评价结果有异议,务必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请复评,否则将影响到税务机关对不同信用级别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与服务。

  什么是纳税信用管理?

  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税务机关每年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四个维度,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M、C、D五级。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与服务。评价年度为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什么是纳税信用复评?

  具体指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认为部分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或直接判级有误或属于非自身原因导致,而采取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珠海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即结果发布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怎样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珠海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提供复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