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现场检查发现被截顶树木。 本报记者 赵 梓 摄
本报讯(记者郑振华)“剃头”式修剪、“修绿”变“毁绿”等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过度修剪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近日,香洲区凤山街道综合执法办就通报了两起“毁绿”处罚案例,某企业擅自违法砍伐工业园区树木被罚1万元。
据通报,今年8月,凤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下称“执法办”)接到市民投诉反映,称某公司在其工业园内存在过度修剪树木的行为。经调查,当事人早年间购买的树苗在公司工业园内进行栽种,因栽种多年后树木“野蛮生长”,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决定对其园区内5棵树木进行修剪,但由于修剪时未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修剪力度过大,“修绿”变“毁绿”。执法人员复查5棵树木生长情况,发现4棵树木已重新长出新枝叶,对其初次违法修剪并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决定对其不予处罚。
但执法人员在复查过程中发现,其中1颗树木被砍伐连根挖除,树坑也已填上水泥,当事人对其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擅自砍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立案查处,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当事人也认识到该次砍伐及过度修剪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收处罚。
今年11月,凤山街道执法办接到市民投诉,反映某小区物业存在过度修剪树木的行为。经调查,此案原由是小区业主反映部分树木存在安全隐患,小区物业自行决定对其进行修剪,但由于修剪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导致部分树木遭遇“灭顶之灾”,修剪成了“光杆”。
后经珠海市香洲区园林中心现场勘验鉴定,其中1棵树存在过度修剪行为。执法人员向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相关法规立案查处,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小区物业也认识到此次过度修剪行为的危害性及错误,愿意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