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毅槿)近日,经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曾维龙2023年10月17日因奋不顾身下水救援落水人员而英勇牺牲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符合《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一百万元。
此前,珠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已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确认曾维龙为见义勇为人员,并为其奖励十万元、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一百万元。
事件回放
他跳入河中救人,却再也没有上岸
曾维龙是湖南邵阳人,1999年来到珠海,一直从事装修木工,晚上则开网约车补贴家用。10月17日17时许,曾维龙驾车经过南屏钢便桥时,忽然看到年轻男子张某从南屏大桥翻越围栏跳入前山河中。他立即将车停在路边,将身上的手机和钱包交给准备救人的外卖骑手邹立彬。由于情况紧急,曾维龙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便奋不顾身地从钢便桥中间护栏翻下去,跳入河中向张某游去。
很快,曾维龙抓住了张某,奋力拉着他游向岸边。游回中途,因水情复杂,体力消耗巨大,曾维龙最终体力不支,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岸上的路人大喊:“快来救人!快来人!快来……”另一边,邹立彬接过曾维龙的钱包与手机后,在河岸边着急地寻找游泳圈。此时曾维龙和张某已经漂往前河南路一侧,邹立彬迅速套上游泳圈,从华发新城五期河边跳到河里,奋力朝曾维龙与落水者游去。
当邹立彬游到离曾维龙5米左右的时候,曾维龙突然沉入河中。邹立彬在附近河域用脚往下探,却始终没有碰到曾维龙和张某的身体。他们再也没有浮出水面。接到警情,南屏派出所出警组到达现场维持秩序、组织施救。当晚,珠海蓝天救援队在南屏钢便桥附近找到两具遗体,经家属辨认,确认死者分别是曾维龙和张某。
曾维龙和妻子共有四个孩子,16年前,他的第一个孩子在湖南老家被河水带走,此后多年,水性极佳的曾维龙不再去河里游泳。这一次,他跳入河中是为了救人,却再也没有上岸。
徒手爬窗救人男子婉拒见义勇为表彰后续
市公安局:积极为市民申报见义勇为是职责所在
本报讯(记者蒋毅槿 金璐 通讯员张军)近日,珠海一则“徒手爬上四楼成功营救女童”的新闻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详见本报12月7日02版)。据报道,赵先生在回家途中发现一名女童正吊在四楼的防盗网外,千钧一发之际,赵先生毫不犹豫地攀爬上四楼,和数名热心市民合力成功将女童救下。在接受珠海传媒集团采访时,赵先生婉拒了政府部门为其申报见义勇为表彰,表示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
对此,8日下午,珠海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称,当市民在紧急情况下挺身而出,救助他人时,政府部门也会尽力协助他们申报见义勇为,以表彰他们的英勇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榜样。虽然赵先生婉拒了申报见义勇为人员,但作为政府机关,积极为市民申报见义勇为是职责所在。
据了解,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见义勇为由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负责调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受理申请或者举荐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日内转交公安派出所调查。没有申请人、举荐人的,评定委员会可以通知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调查。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举荐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评定委员会。见义勇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直接报评定委员会。
该微信推文透露,目前,事发地金湾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及相关政府部门已主动收集赵先生见义勇为的材料,为其向上级部门申报见义勇为称号,确保见义勇为者能够得到应有的荣誉和奖励。
“赵先生的行为充分体现了见义勇为的精神,他没有因为自己的英勇行为而寻求任何形式的奖励或荣誉,而是选择了低调处理。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应该鼓励和表彰那些见义勇为的人。他们的勇敢行为不仅保护了他人的安全,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应该让他们知道,他们的行为是被看见的,是被尊重的,是值得赞扬的。”该微信推文写道。
事件回放
救援现场,没有一个人是旁观者
12月5日15时50分,金湾区红旗镇广安社区的一名街坊突然神色慌张地冲向藤山一路对面的居民楼,几名临街店铺的经营者猛然抬头,发现一个瘦小的女孩正吊在四楼的防盗网外摇摇欲坠。
监控画面显示,数名热心市民拿着做广告灯箱的塑料布,对准女童身下的位置铺开。楼下桶装水店的老板娘周女士也把自家的被子拿了出来,垫在塑料布上增加缓冲,还有几名市民冲向小区内准备上楼营救。就在这时,热心市民赵先生用天花板建材店的梯子迅速爬上了广告牌,向女童的方向移动。救援现场,没有一个人是旁观者。
年过40岁、在珠海生活20多年的赵先生,并不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件“壮举”。在他看来,自己不过是一个身强力壮、善于攀爬安装广告的人,碰巧遇到了需要帮助的小孩。“我爬上梯子时,一开始还够不着,一个大哥就爬到我下面,让我踩着他的肩膀上去。”赵先生说,“而且,当时的情况是有好多人去楼上敲门进到小孩家里,我从外面把小孩托上去,里面的人再把小孩拉上来,小孩才成功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