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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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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粉抽检不合格 酒厂违规产白酒

日期: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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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张帆)酒厂违规生产白酒,被罚款2万元;河粉抽检不合格,被罚款6.5万元。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通报两宗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案件,并提醒市民,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或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辖区市场监管所投诉。

  今年5月12日,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白蕉镇大托村的一家酒厂,发现该厂持有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已超过有效期,但仍然在生产白酒。至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在登记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共生产60度白酒155斤、50度白酒200斤、35度白酒275斤、30度白酒371斤,合计货值为7830元,并销售上述4种白酒,合计销售金额为1080元。

  根据相关规定,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酒糟(半成品)、白酒等涉案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万元。

  今年2月,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井岸镇龙霞路一家河粉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602元,罚款6.5万元。

  据了解,该河粉公司从事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经营活动,于2022年12月2日生产河粉、卷肠、细粉、芝麻肠、濑粉、陈村粉等湿粉条共1781斤,其中销售给中山市坦洲镇某食品档的部分湿粉条,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中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湿粉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