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颖)8月16日,《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暨征求意见座谈会举行。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物业企业代表、法律界人士共同就《草案》的焦点内容展开热烈讨论。
据了解,目前珠海正计划通过专项立法,加强住宅小区治理,为营造安全有序、美丽和谐的高品质生活环境提供保障。历经专题调研并展开多次研讨改稿后形成的《草案》,系统梳理有关政策法规,借鉴外地创新实践,聚焦重点领域,一方面希望从源头上解决住宅小区“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另一方面希望能通过最终法规的出台积极化解群众关切的居住环境差、停车难、乱搭乱建等顽症难题。
在加强住宅小区自治能力建设方面,《草案》在《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会议决策机制、任期等制度设计,健全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在镇街主导下形成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补位,解决因业主委员会缺失造成的住宅小区无人管理等问题。在加强物业行业监管方面,《草案》提出,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用房中的经营用房等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业主共有收益委托物业服务人管理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开设专门账户,不得与物业服务人其他收支合用账户。
参与听证会的各方代表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观点和建议,其中既有对《草案》的认可,也有针对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等方面规定再作完善的声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就听证会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和总结,作出呈报反映,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