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日期:08-08
本报讯(记者马涛)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
《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该政策时无需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