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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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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瓶易燃易爆炸 切不可私自回收

日期: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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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执法人员扣押报废燃气瓶。 本报记者 赵梓 摄

  本报讯(记者郑振华)记者27日从香洲区凤山街道获悉,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近日依法对辖区内3家废品站违规存放的报废燃气瓶进行了扣押、转移,为周边居民消除了潜在的燃气安全隐患。

  7月21日,凤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立文街长沙工业区内有个别废品回收站存在私自回收报废燃气瓶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凤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及香洲区城管局燃气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至现场。

  经检查,发现有3家废品回收站经营场所内确实藏匿着报废燃气瓶,并且在周边还堆放着大量的塑料品、旧电器等易燃易爆废旧物品,同时场所内也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报废燃气瓶处置设施和消防设施,存在非法回收报废燃气瓶行为。经清点,3家废品站共计存放有5kg报废燃气瓶2个、15kg报废燃气瓶11个。

  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执法人员当场对违规存放的报废燃气瓶采取扣押措施,统一转移至指定的燃气瓶回收存放点进行妥善处理。同时,对当事废品回收站经营者开展了批评教育,向其讲解私自回收报废燃气瓶的严重危害性,责令其停止私自回收行为。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燃气瓶属于易燃易爆的特种设备,是国家禁止收购的金属,私自收购、切割燃气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过期报废的燃气瓶应主动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处置,切勿将废弃燃气瓶随意丢弃或转卖给废品回收站点,如发现私自回收报废燃气瓶行为,可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